一、垃圾分类中,物业公司的6大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第30条明确规定“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
第31条也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的6项义务如下:
1、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的图文资料。
3、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4、除可回收屋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5、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6、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防止污染环境。
具体讲,物业服务人应履行好指导、监督、劝阻、报告四项职责,即安排有关人员并配合属地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做好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投放中的指导、劝阻和制止乱投放行为;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另外,服务服务人员在履行自身职责后,还应配合城市环卫部门、清扫公司做好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针对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生活垃圾,条件允许的要提供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
二、如何实行标准化垃圾分类?
1、做好垃圾分类宣传
(1)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小区每个入口处和楼栋大堂内张贴垃圾分类公告、宣传手册、定点投放地图等。
(2)在垃圾投放点安排小区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值守,现场指导查看和帮助业主更加准确地进行垃圾分类。
(3)垃圾分类工作推广期间,物业服务人员可挨家挨户上门沟通和宣传,努力征得广大居民的认可和支持。
(4)大力开展培训,尽力做到人尽皆知。
为了使广大居民真正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基于现场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物业企业可精心制作宣传小册子,发放到每家每户;另一方面,物业企业可组织专人持续开展多次现场培训和演示。
2、达成共识,建章立制
在小区内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必须征得业主委员会的理解和支持,否则难以操作实施。改造或增设生活垃圾厢房,需要投入资金,需要业主委员会同意,涉及重大事项的,还需要启动业主征询程序。
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并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作为小区内的“法规”,对于居民的日常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在征得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垃圾分类处置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纳入管理规约,并作为正式的规定颁布实施,可以形成制度保障,实现规范运作。
3、硬件配置,资源保障
(1)设置生活垃圾厢房。将原有的建筑垃圾厢房改造成生活垃圾厢房。
(2) 合理安排投放点。投放点具体按照怎样的“密度”去设,需要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人数等因素来合理确定,而且在设置时,必须坚持便民原则,要根据小区居民原有的投放习惯及垃圾房的位置来设置。
4、加强管理,多管齐下
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不仅是个体行为,还是一个动态过程,所以在实施中,必要的过程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1)在初始阶段,组织党、团员志愿者在各投放点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2)在各投放点都安排保洁人员担任“桶长”,负责在投放时间段内,对居民准备投放的垃圾进行查看,如果发现问题,立刻加以说明并帮助其重新分类。